为推动我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运行,规范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8月13日下午,市民政局与市慈善总会召开全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运行工作推进会。 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刚、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苏迎春出席。

市民政局刘刚副局长围绕怎么建、怎么用、怎么管三个方面解读了《扬州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运行工作指引》,并就推进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运行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刘刚副局长强调,要精心部署推进,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要抓好规范运作,以慈善法律法规为依据,有序开展社区慈善活动,保障社区慈善基金健康有序运行;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推动多元力量参与,充分挖掘本地的资源禀赋,激活参与热情,慈善组织要建立社区慈善基金发展评价体系,各地民政部门要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慈善基金开展项目服务,及时对社区慈善基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总结提炼、宣传推广。

市慈善总会苏迎春副会长作指导讲话。苏会长认为,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符合《慈善法》的规定,符合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实际行动;是筹集社区慈善资金的需要,更好地做好基层慈善帮扶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做好家门口慈善的抓手,符合慈善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规范社区慈善基金管理,进一步指引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的需要。他建议,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与运行要处理好与“幸福家园”工程的关系,要处理好与社区慈善工作站以及慈善工作者的关系,要处理好与慈善救助项目的关系。他强调,各地慈善会要积极推进社区设立慈善基金,帮助指导村(社区)在慈善机构设立慈善基金,要结合“5·19慈善一日捐”“江苏慈善周”扬州爱心网络捐赠等专场活动,合法募集慈善资金。要规范慈善资金使用与管理,将慈善资金用在慈善帮扶与慈善救助上,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监督。

会上,江都区禹王宫社区、高邮市经济开发区文游台社区、广陵区民政局、宝应县慈善总会作了交流发言。 各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地慈善会领导等参加会议。
